墊江縣民政事業發展“十四五”規劃政策解讀
近期,縣政府辦公室印發了《墊江縣民政事業發展“十四五”規劃》(墊府辦發〔2022〕14號,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。為便于各單位和社會公眾廣泛知曉《規劃》內容,現解讀如下:
一、出臺背景及過程
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:“民政工作關系民生、連著民心,是社會建設的兜底性、基礎性工作”“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黨的建設,堅持改革創新,聚焦脫貧攻堅,聚焦特殊群體,聚焦群眾關切,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、基層社會治理、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,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、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新的貢獻”。按照縣委、縣政府要求,縣民政局組建了規劃編制團隊,研究起草《規劃》。為切實履行基本民生保障、基層治理、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,不斷增進民生福祉,提升社會建設水平,依據《重慶市民政事業發展“十四五”規劃》《墊江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○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》,特制定本《規劃》。《規劃》起草過程中,規劃編制團隊深入鄉鎮(街道)、村(社區)調研,先后召開10余次專題會討論,通過書面、會議和網絡等多種形式廣泛征求縣級部門、各鄉鎮(街道)、行業專家和廣大群眾意見,針對多方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、充分吸納。
二、主要目標
《規劃》按照“堅守底線、突出重點、完善制度、引導預期”的工作思路,從最困難的群體入手,從最突出的問題著眼,從最具體的工作抓起,加快構建與國家中心城市發展相協調、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需要相呼應、與新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現代民政事業發展新格局。到2025年,全縣民政工作走在全市前列,實現基本民生保障體系更加完善,人民福祉明顯增強;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,群眾參與充滿活力;基本社會服務體系更加優化,人民生活更加便利,讓全縣民政服務對象更有保障、更有尊嚴、更有獲得感、更有歸屬感。
“十四五”墊江縣民政事業主要發展指標
序號 | 主要指標 | 單位 | 2020年 | 2025年 | 指標屬性 |
1 | 城鄉低保標準年度增速 | % | —— | 不低于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增速 | 預期性 |
2 | 農村低保標準占城市低保標準比例 | % | 80 | ≥85 | 預期性 |
3 |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覆蓋率 | % | 100 | 100 | 約束性 |
4 |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覆蓋率 | % | 100 | 100 | 約束性 |
5 | 福利彩票銷售網店數 | 個 | 46 | ≥90 | 預期性 |
6 | 每百戶居民擁有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 | 平方米 | — | ≥30 | 預期性 |
7 |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數 | 人 | 131 | 500 | 預期性 |
8 | 慈善組織接受社會捐贈總額 | 萬元 | 3852 | ≥4600 | 預期性 |
9 | 志愿服務站點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中的覆蓋率 | % | 40 | ≥80 | 預期性 |
10 | 婚姻登記“跨省通辦”實施率 | % | — | 100 | 約束性 |
11 | 鄉鎮(街道)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覆蓋率 | % | — | ≥45 | 預期性 |
12 |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討受助人員接送返回率 | % | — | 100 | 約束性 |
13 | 農村公益性安葬(放)設施 | 個 | 10 | 25 | 預期性 |
14 | 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 | % | 32.3 | ≥60 | 約束性 |
15 | 養老機構服務基本質量達標率 | % | 65 | 100 | 預期性 |
16 | 鄉鎮(街道)具備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覆蓋率 | % | 58 | ≥90 | 預期性 |
三、主要內容
堅持盡力而為、量力而行,以實現全縣民政工作保持全市前列為目標,緊扣標準型、法治型、服務型、智慧型、創新型“五型民政”建設,從夯實民生保障基礎、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、提高兒童福利水平、激發社會治理活力、深化殯葬事業改革、促進慈善社工發展、提升社會服務水平和加強川渝深度合作8個方面部署了重點工作任務,統籌推進“十四五”時期全縣民政事業發展,并設置8個專欄,謀劃了一批重點工程項目。
(一)基本框架
《規劃》分為4章19節。第一章總結“十三五”我縣民政事業發展成就、分析“十四五”面臨形勢;第二章提出“十四五”發展的指導思想、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;第三章圍繞8個重點方面,分別對未來五年的主要任務做了安排部署;第四章是保障措施,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。
(二)重點任務
1. 夯實民生保障基礎。堅持托底線、救急難、可持續的基本原則,編密織牢民生兜底安全網,把維護困難群眾基本權益作為社會救助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,以統籌救助資源、增強兜底功能、提升服務能力為重點,健全社會救助制度,加快構建政府主導、社會參與、制度健全、政策銜接、兜底有力的綜合救助格局。
2. 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,加快建立“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、醫養康養相結合”的養老服務體系,建立健全高齡、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體系。強化養老服務綜合監管,大力發展普惠性和互助性養老服務,不斷增強養老服務供給。健全養老服務多元化體系,優化養老設施的區域布局,推動居家、社區、機構養老融合發展。嚴格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供地政策,按常住人口人均用地不少于0.2平方米的標準規劃養老服務設施。
3. 提高兒童福利水平。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,整合公共資源,加大經費投入,擴大福利范圍,完善保障措施,不斷提高兒童福利保障和關愛服務水平,切實維護兒童合法權益,逐步建立與墊江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,與兒童生存發展需求相匹配的兒童福利體系。
4. 激發社會治理活力。建立完善以黨建為引領、城鄉社區為載體、社區社會組織為紐帶、社區工作者和社會工作人才為骨干、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會服務為內容的基層社會治理機制。進一步鞏固黨委領導、政府負責、社會協同、公眾參與、法治保障的城鄉社區治理體制,建立健全有關部門和群團組織密切配合、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新格局。推進現代化社區治理體系,提升“多元共治”社區治理能力,推動社區服務精細化發展,推進社會工作參與社區治理,打造“共建共治共享”社區治理共同體,營造人人負責、人人盡責、人人共享的社區氛圍。
5. 深化殯葬事業改革。深入推進殯葬改革,公益性節地生態安葬設施覆蓋到鄉鎮,逐步建立基本殯葬服務制度和節地生態安葬獎補制度,覆蓋城鄉居民的殯葬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立,遺體火化率逐年提高,骨灰堂存放、樹葬、花葬等節地生態安葬比例逐步提高,黨委領導、政府負責、部門協同、公眾參與、法治保障的殯葬工作格局基本形成。
6. 深化殯葬事業改革。深入推進殯葬改革,公益性節地生態安葬設施覆蓋到鄉鎮,逐步建立基本殯葬服務制度和節地生態安葬獎補制度,覆蓋城鄉居民的殯葬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立,遺體火化率逐年提高,骨灰堂存放、樹葬、花葬等節地生態安葬比例逐步提高,黨委領導、政府負責、部門協同、公眾參與、法治保障的殯葬工作格局基本形成。
7. 提升社會服務水平。及時回應群眾的現實關切和迫切述求,推動民政領域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,合理拓展服務內容,不斷提升服務治理。對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,“一區兩群”“雙城經濟圈”等發展要求,穩妥優化行政區劃設置,不斷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務水平。
8. 加強川渝深度合作。堅持統籌協調、互利共贏、穩中求進和改革創新的基本原則,深入落實川渝兩地黨委政府工作要求,攜手推動墊鄰、墊大民政事業協同發展、務實合作和共建共享,共同推進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。建立主要領導每季度、分管領導每月、中層干部不定期對口交流互動機制。在社會救助、婚姻登記、養老服務、慈善社工、兒童關愛、邊界勘界和未成年人保護等領域探索信息共享、聯審聯批等工作機制。尋求上級出臺的政策文件貫徹落實中的最大公約數,建立本級層面出臺的政策文件互送互享互認制度。
四、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
健全規劃實施保障機制,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全面領導,充分履行民政工作職責,加大資金投入,加強人才培養,提升服務能力,強化風險防范,構建全方位、多層級、管長遠的民政事業發展保障體系,確保規劃提出的重要任務、重點工程、重要目標如期實現。
五、其他有關事項
1. 《規劃》適用對象。《規劃》是全縣民政事業2021-2025年發展的綱領性文件,圍繞縣委、縣政府中心工作,為全縣民政事業發展、民政工作決策、服務對象保障等提供依據。
2. 《規劃》執行標準。《規劃》屬五年總體規劃,提出了未來5年全縣民政事業發展的總體思想、主要目標和具體措施,對民政服務對象的有關救助、補助標準等,以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國家政策的有關標準執行。
3. 《規劃》有關術語。《規劃》編制主要依據《重慶市民政事業發展“十四五”規劃》和《墊江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○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》,未涉及新的專業術語。
4. 新舊政策對比。《規劃》僅對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提出方向性、指引性、前瞻性思路,不屬政策性文件,涉及人民群眾和民政服務對象的有關政策以有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國家政策為準。